甘州区湿地局积极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》宣传活动
6月1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》生效施行,为加强《湿地保护法》学习宣传,甘州区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积极行动,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贯彻氛围。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,集中认真学习《湿地保护法》;二是利用张掖芦水湾生态景区LED电子屏、张掖国家公园电子屏,滚动播放《湿地保护法》具体内容;三是在东环路芦苇湿地和其他湿地区域悬挂横幅5条,宣传《湿地保护法》6月1日生效施行;四是在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设置宣传点,向广大市民游客发放《湿地保护法》宣传材料300余份;五是对芦水湾生态景区、水云乡生态公园、张掖国家湿地公园的观摩团及时进行了《湿地保护法》宣传,对近年来实施的水源涵养、植被恢复、景观绿化等湿地保护方面取得的成就进行了讲解。
通过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《湿地保护法》的实施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,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湿地生态系统进行立法保护,将引领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,开启湿地保护工作的新篇章。今后,湿地保护工作将有法可依,我们将在《湿地保护法》的指导下,积极推进湿地保护工作,为生态甘州建设注入活力。(区湿地局)